理所不容

拼音:lǐ suǒ bù róng

拼音缩写:lsbr

繁体字:理所不容

意思释义:
道理所不能允许。

语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无理的事物

来源:
且冲与扶风王言,显彰宣帝之短,对子毁父,理所不容。 来自——《三国志·蜀志·诸葛亮传》裴松之注

例句:
至于出纳斗斛,亦小大不一,此皆~者,而台官初不问。 来自——《金史·宣宗下》

反义词的成语:合情合理